話說民間有個不成文的禁忌, 就是懷孕三個月內不可說

以前不懂的時候, 覺得真是迷信, 不過後來才知道, 其實是有科學理論作為支撐依據的

前三個月的胚胎會因為本身先天不良而遭到淘汰, 或是著床不是很穩定而流掉

不過, 所謂的3個月, 到底是以最後一次MC 離開加三個月, 還是12W 就算數 ???

問了同事, 才知道12W 就算是滿三個月, 不然"懷胎十月"是怎來的 ? 就是懷孕40週除以四而得來的...

喔... 原來是這樣....

之前確定懷孕時, 反正也沒什麼孕吐的情況, 就照樣回台北玩耍, 好久沒跟以前的同事見面, 一定要一起去吃個飯敘敘舊聊八卦 ! 哈

不過隔天就出問題了 Orz

到底是我便秘恩恩時太大力, 屁股破皮出血呢 ? 還是真的是出血呢 ? 我也搞不清楚, 我覺得應該是恩恩太大力出血, 但是出血的血, 看起來好像是以前MC來的血, 總之, 把我跟我娘給嚇傻了

還勞動我爹娘親自開車把我送回家, 還去了趟醫院檢查, 檢查是沒事, 但卻又挨了一針黃體油針, 痛呀~

至此之後, 直到滿三個月前, 這也不能那也不能的, 放假也只能乖乖待在家裡, 最好整天躺在床上休息,  

不只去不了台北, 連喜宴都一律止步, 說是會怕喜沖喜, 唉呀, 真是哪來那麼多的禁忌喔

不過既然滿了三個月就表示解放啦, 哈哈哈, 可以出門玩耍去啦~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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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wisesh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